金三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三江”、“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王昌、郑晓明
(三)协办人:刘堃
(四)培训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五)培训地点:肇庆市四会市创业路15号
(六)培训人员:王昌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进行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义务、关联交易的提示、内幕信息的管理、董监高股份减持的提示等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减持的监管法规和处罚案例、上市公司股东行为的规范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昌 郑晓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