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江: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完成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体规模情况
本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不超过1,500万份,实际认购份额988.7万份,本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包括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公司计提的专项奖励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情况
截至2024年6月7日收盘,本持股计划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11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16%,成交金额合计9,880,755.06元(其中通过员工自有资金购买7,904,604.05元,通过公司计提的激励金购买1,976,151.01元),成交均价为8.875元/股 (注:以上成交金额、成交均价均不包括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
三、关于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经理及主管人员。本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2、公司实际控制人任振雪女士、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持股计划份额,前述人员与本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其与其关联方自愿放弃在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并承诺不担任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任何职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前述相关人员将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本持股计划的管理运营工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独立。
3、持有人会议为本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利机构,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5、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独立核算和运行,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所持上市公司权益不合并计算。
四、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的锁定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完成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权益分2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对应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对应股份数量为本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50%。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公司本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