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的公告
股东海澜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
)。持有公司股份42,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0.71%
)的持股5%以上股东海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澜集团”)计划在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10,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10,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02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
。
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6)。海澜集团于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05,1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00%
,且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海澜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海澜集团于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4,005,100股,累计减持比例已达公司总股本的
1.00%
,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海澜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 | 江阴市新桥镇陶新路8号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4月13日 | |||||
股票简称 | 兰卫医学 | 股票代码 | 301060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4,005,100 | 1.00% | ||||
合 计 | 4,005,100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适用 ?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8,894,900 | 9.71% | 34,889,800 | 8.7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8,894,900 | 9.71% | 34,889,800 | 8.7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海澜集团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对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澜集团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海澜集团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