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28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报告》,向深交所申请撤回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
2023年5月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3〕357号),深交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