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卫医学: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因事项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7月3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全体监事会成员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通知期限要求。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国权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购买上海兰卫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申请银行授信用于购买物业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上海兰卫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申请银行授信用于购买物业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兰卫医学检验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