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家居: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匠心家居(3010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61 证券简称:匠心家居 公告编号:2023-034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400.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9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9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9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43.18

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常州市星港路61号咨询联系人:张聪颖、王丽咨询电话:0519-85582889传真电话:0519-85582856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