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家居: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对象名单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9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