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心家居: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5 月15 日召开的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股份总数218,767,4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00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9,383,700.50 元(含税), 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预计转增65,630,220 股 (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不送红股,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8,767,401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 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4.5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 股转增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1.000000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500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8,767,401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84,397,621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5 月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 年5 月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 环进位方式处理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 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5 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
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册
1 03*****482 李小勤
2 08*****599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随遇心蕊投资有限公司
3 08*****668 宁波明明白白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665 常州清庙之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3*****288 徐梅钧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 月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5 月25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日。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 年5 月26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股 73,430,075 33.57% 22,029,022 95,459,097 33.57%
无限售流通股 145,337,326 66.43% 43,601,198 188,938,524 66.43%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84,397,621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3.0274 元。
公司相关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 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18.06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常州市星港路61 号
咨询联系人:张聪颖、王丽
咨询电话:0519-85582889
传真电话:0519-85582856
十、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