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公告
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合并持有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8,015,8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00%)的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020,822股,占公司总股本2.75%)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6,9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24%)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预计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4,023,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1月16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55,0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且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累计减持比例达到2%的公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东方证券、滁州东证)》: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3月2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65,0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00%。截至2023年3月27日,累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03%,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9,895,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7%,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自2022年10月17日至2023年4月16日期间,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深证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120,000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2.0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10.17-2023.1.17 | 8.99 | 3,140,000 | 0.78423 |
大宗交易 | 2023.3.27 | 8.56 | 360,000 | 0.08991 | |
合 计 | / | 8.95 | 3,500,000 | 0.87414 | |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10.17-2023.1.17 | 8.99 | 4,080,000 | 1.01900 |
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2023.3.27 | 8.56 | 540,000 | 0.13487 |
合 计 | / | 8.95 | 4,620,000 | 1.15387 | |
总 计 | 8,120,000 | 2.02801 |
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机构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股份。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2022年10月16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2023年4月16日)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1,020,822 | 2.75251 | 7,520,822 | 1.8783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020,822 | 2.75251 | 7,520,822 | 1.8783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6,995,000 | 4.24459 | 12,375,000 | 3.0907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995,000 | 4.24459 | 12,375,000 | 3.0907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注:
1、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已届满,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
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3、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相关承诺;
4、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证券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滁州东证瑞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