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4日,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31号)。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7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2023年5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并将相关文件上传至交易所。现根据深交所审核要求,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修订,更新部分以“楷体(加粗)”字体显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