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上海艾录(301062)公司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陈安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雪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陈雪骐女士、张勤女士、徐贵云先生、马明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陆春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特此公告。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 杰 h戴钰凤 h夏尧云 h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