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2  海锅股份(301063)公司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IPO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6,44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9,660,046.6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783,953.38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1.4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037,849.73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962,141.67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71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1、IPO募集资金: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用 途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南丰支行1102028929000080288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本次销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387670665013000094938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精密加工项目存续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8010188811768研发中心项目存续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用 途账户状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10526301040022888年产10万吨风电齿轮箱锻件自动化专用线项目存续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75120122000650264存续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63985225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销户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已依法注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披露的相关公告。鉴于“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无后续使用用途,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以下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用 途账户状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南丰支行1102028929000080288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本次销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累计注销2个募集资金专户,目前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南丰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