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以电话或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2月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盛雪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67)。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