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2023-07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06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4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6,444,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9,660,046.62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6,783,953.38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16,000.00 |
2 | 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精密加工项目 | 26,000.00 | 26,000.00 | 15,670.00 |
3 | 研发中心项目 | 3,000.00 | 3,000.00 | 1,008.40 |
合计 | 45,000.00 | 45,000.00 | 32,678.40 |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投项目“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投项目“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精密加工项目”预计将于2024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1 | 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 16,000.00 | 16,000.00 | 0 |
2 | 研发中心项目 | 1,008.40 | 1,008.40 | 0 |
合计 | 17,008.40 | 17,008.40 | 0 |
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终止。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使用的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
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具体情况
公司“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已在2023年11月30日通过环评验收并在12月28日公示结束,满足结项条件,因此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