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海锅股份(301063)公司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和提议时间:

1、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2月1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基础,盛雪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期限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

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5、提议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提议人盛雪华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公司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提议人盛雪华先生承诺:本人将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六、公司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将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出具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