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2-08  海锅股份(301063)公司公告

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审查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必要性;

3、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合理性及可行性;

4、本次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冯晓东 方世南 顾建平

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