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1月13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盛天宇先生(董事长)、钱晓达先生、杨华女士、陈华先生;
2、独立董事:曹承宝先生、王章忠先生、邹国栋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以上7名董事组成,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盛天宇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杨华女士、王章忠先生;
审计委员会:曹承宝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邹国栋先生、陈华先生;
提名委员会:王章忠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邹国栋先生、盛天宇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邹国栋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曹承宝先生、钱晓达先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监事:蒋伟先生(监事会主席)、钱卫刚先生
2、职工监事:任静娟女士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监事会中职工监事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总经理:盛天宇先生
2、副总经理:赵玉宝先生、李欣先生
3、财务总监:李建先生
4、销售总监:钱晓达先生
5、董事会秘书:杨华女士
以上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12-58903303
电子邮箱:zhengquan@zjghgxny.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
四、部分董事、监事届满离任情况
(一)董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盛雪华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再担任董事长职务,但盛雪华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且将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雪华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401,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4655%。盛雪华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方世南先生、顾建平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世南先生、顾建平先生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监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尧伟先生、徐燕女士因任期届满离任,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尧伟先生、徐燕女士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盛雪华先生、方世南先生、顾建平先生、尧伟先生、徐燕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一)董事会成员简历
1、盛天宇先生:
199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专业。2013年至2015年就读于University of Houston(美国休斯顿大学),机械工程专业硕士,2016年至2017年就职于美国密尔沃基Felss Rotaform LLC,任项目工程师;2017年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天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84,562股,占公司总股本9.8548%,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盛天宇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盛雪华先生和持股5%以上股东钱丽萍女士之子,为公司现任监事钱卫刚先生的表弟,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天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2、钱晓达先生:
198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英语专业。2003年9月至2007年6月就读于天津科技大学,英语专业本科,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就职于江苏国泰华联进出口有限公司;2008年7月至2009年8月就职于张家港市新港星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9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现任公司董事、销售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晓达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83,490股,占公司总股本0.1758%。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晓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3、杨华女士:
1981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8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部科长;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就职于上海灵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经理;2018年6月至2021年2月就职于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3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华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4、陈华先生:
198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设计与制造工程师。2009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现任锻造车间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5、曹承宝先生:
1972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曾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江苏海澜集团内部审计,张家港市新世纪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现任中汇江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江苏蔚蓝锂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承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承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6、王章忠先生:
196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至今历任南京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室主任、党总支书记、科学技术处处长、院长、教授。现任南京工程学院新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江苏省先进结构材料与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热处理学会理事,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工业炉分会理事长,江苏省冶金行业协会金属新材料分会副会长,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汇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章忠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章忠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
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7、邹国栋先生:
197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华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经理、董事会秘书,江苏鹿港毛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江苏鹿港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国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邹国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二)监事会成员简历
1、蒋伟先生:
1982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5年7月就读于淮海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2005年7月至2007年1月就职于美星三和株式会社,任技术员;2007年1月至2010年2月就职于江苏星A集团,任技术员;2010年3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技术中心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伟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64,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73%。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伟先生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2、钱卫刚先生:
1974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4年12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现任公司供应链中心MRO采购、公司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海锅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上海迈格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卫刚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钱卫刚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盛雪华先生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钱丽萍女士的侄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盛天宇先生的表哥,除上述关联关系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卫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3、任静娟女士:
1978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就读于沙洲工学院,市场营销专业。2000年6月至2010年6月,就职于华芳集团杨舍分公司,任车间统计。2010年6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现任办公室职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静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静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总经理盛天宇先生、销售总监钱晓达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华女士简历详见董事会成员简历
1、赵玉宝先生:
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商管理专业。1994年9月至1998年7月就读于江苏省无锡机械制造学校,工商管理专业大专,1998年9月至2007年4月就职于一汽无锡柴油机厂,任技术测试;2007年4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历任公司技术员、质量部经理、技术部经理、外贸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玉宝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78,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10%。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赵玉宝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2、李欣先生:
198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机械工程专业。2009年3月至2011年7月就读于The University of Adelaide(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机械工程专业、项目管理专业硕士,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就职于张家港宏宝锻造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13年6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历任公司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欣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64,1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73%。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欣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
3.李建先生:
1974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业外贸专业,会计师。1992年9月至1996年8月就读于南京理工大学,工业外贸专业本科,1996年8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连云港市财政局,任审计员;1998年10月至2010年12月就职于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历任审计师、项目经理和高级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就职于无锡远东置业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年1月至2013年9月就职于天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3年11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无锡汉神电气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就职于无锡金利达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就职于无锡索力得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就职于上海沪深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项目经理;2019年7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建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58,7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21%。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