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04  本立科技(3010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65 证券简称:本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立科技”)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191号(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公司就《关注函》所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相关问题的回复公告如下:

一、请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未来发展战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近两年净利润、净资产、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可持续性等,分析说明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的背景、分红及转增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相匹配,是否存在炒作股价情形,并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新材料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标准,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2017年至2022年,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由6.5万亿元增长至9.1万亿元,营业利润由4,100亿元增长至7,100亿元,2017-2022年营业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1.50%。

化工中间体是精细化工产品重要组成部分。精细化工是当今世界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也是当今化学工业中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精细化工产品种类多、附加值高、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精细化学品是基础化学品深加工的产物,其产品精细度更高,针对性更强,科技含量更大,附加值更高,更注重对技术的更新。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染料、电子材料等。大力发展精细化工是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值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安全环保政策的趋严以及激烈的市场竞争,我国精细化工行业的产业集中度越来越高,调整产品结构和提升产品附加值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方向。龙头企业凭借其规模、资金、技术等优势获取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大,而一批高能耗、低环保投入、污染严重的中小企业和落后产能将被逐步淘汰。行业内企业的竞争从价格竞争转向品牌、技术、环保、服务等要素上的综合竞争。这将加

快产业整合,使企业朝着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促进化工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发展品质,增强行业营业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

目前公司处于稳健成长阶段,2020年度至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2,484.40万元、62,110.46万元和75,873.93万元。最近三年,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抗风险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公司未来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巩固现有业务领域优势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新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效率,不断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化工中间体和医药原料药供应商。公司发展统筹短期效益和中长期发展关系,未来公司将坚持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方式,坚定不移地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除了日常运营资金外,公司预计近期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主要为公司IPO募投项目的实施和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子公司项目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除上述外,公司目前暂无其他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2021年,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8万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25.52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20,716.1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余额为43,741.70万元。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募集资金金额(含超募资金)能覆盖上述项目所需资金,能为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产能扩张等重大资金支出提供保障。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55,305.88万元(其中,自有资金余额为11,564.18万元),公司积累的自有资金充足,能够覆盖本次利润分配的金额,不影响未来资金安排。

(四)近两年净利润、净资产、每股收益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可持续性单位: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总资产1,394,430,627.651,356,444,633.922.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46,907,619.671,211,551,419.322.92%
项目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758,739,325.03621,104,645.3722.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89,850.3554,824,924.508.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4,224,579.4249,369,125.459.8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577,115.3136,016,520.5418.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40.95-11.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40.95-11.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84%8.16%-3.32%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9亿元,同比增长22.16%,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48.99万元,同比增长8.51%;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47亿元,同比增长2.92%;

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84元/股,同比下降11.58%。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逐步实施并投产,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也将进一步提升。因此,公司具备持续盈利能力和利润分配基础。

(五)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背景、分红及转增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相匹配,是否存在炒作股价情形

1、制定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背景

(1)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馈投资者

公司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在监管机构鼓励上市公司建立长期分红政策,进一步完善推动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现金分红制度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响应相关倡导,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积极的现金股利等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回馈投资者。

(2)公司股本较小,适当考虑扩大股本,增强股票流动性

截至2023年4月28日,公司的股本仅为7,068万股,在A股5165家上市公司中处于第4861位(统计信息数据来源: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总股本规模处于相对偏低水平。此次提议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

于提升公司市场形象和竞争力,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从而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

2、分红及转增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8,825,244.4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07,065.9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41,365,170.98元,扣除已支付2021年度现金分红24,738,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145,349.52元,公司资本公积为767,630,557.29元,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金充足,具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基础。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0,602,000.00元,占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2.85%;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35,34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06,020,00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拟转增股本金额占2022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的4.60%。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是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快速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3、与公司业绩增长幅度相匹配

2022年,公司经营情况总体良好,主要财务指标实现增长: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873.93万元,同比增长22.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948.99万元,同比增长8.5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积极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有利于给予投资者稳定且合理的回报,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股本结构,增强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4、公司不存在通过分红及转股方案炒作股价的情形

公司在2022年业绩增长的情况下,制定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与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等方面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竞争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不存在通过分红及转股方案炒作股价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投资者同比例增加所持有股份,对其持股比例无实质性影响。本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相应摊薄。另外,公司已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请补充披露预案的制定过程,包括筹划、提议、审议及保密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存在内幕信息泄漏情形。

回复:

(一)公司筹划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制定的具体过程

2023年4月11日,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目前盈利能力、股本现状、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情况,讨论并初步形成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3年4月15日,公司证券部将包含审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股本预案的议案》的董事会会议通知、监事会会议通知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向上述人员强调应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制度、严禁内幕交易。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6日晚间,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传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二)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公司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登记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创业板业务专区上传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经自查,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要求对内部信息进行保密,不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形。

三、请核查说明预案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近1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况,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自预案披露之日前3个月是否存在减持情形,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是,请详细披露相关情况。

回复:

经自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近亲属在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前1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在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前3个月不存在减持情形。

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公司副总经理盛孟均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股。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盛孟均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尚未届满。

截至本关注函回复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盛孟均先生外的其他董监高人员自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四、请说明你公司披露预案前1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及投资者关系活动情况,核实是否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等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回复:

经自查,公司在披露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前1个月未接受媒体采访和机构调研,公司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具体为通过互动易答复投资者提问),不存在向特定投资者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五、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回复:

除前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且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