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19  本立科技(301065)公司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陈倩女士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蒋华江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其直接持有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立科技”)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陈倩女士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

公司于近日收到陈倩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陈倩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倩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5%;蒋华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8%(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5、减持期间: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承诺履行情况

陈倩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自本立科技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也不由本立科技回购本人/本企业在本立科技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立科技股份。

2、若本人/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本立科技所有;若因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给本立科技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向本立科技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倩女士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倩女士将根据市场情

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陈倩女士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上述股东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陈倩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