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立科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长城证券对本立科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01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7,68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1,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68,144,762.1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3,255,237.8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9月8日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73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2年4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和投资总额调整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并购买土地使
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2年9月1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9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调整投资总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实施主体 |
1 | 基于CO羰基化反应的丙烯酸酯类产品技改及新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项目 | 16,221.77 | 14,343.96 | 本立科技 |
2 |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 | 14,560.92 | 14,512.21 | 本立科技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753.16 | 13,753.16 | 临海本立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5,000.00 | 5,000.00 | 本立科技 |
5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本立科技 |
6 | 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 | 14,716.19 | 14,716.19 | 临海本立 |
合计 | 70,252.04 | 68,325.5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1 | 基于CO羰基化反应的丙烯酸酯类产品技改及新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项目 | 14,343.96 | 7,209.95 | 50.26 |
2 | 2,4-二氯-5-氟苯甲酰氯技改扩产及诺氟沙星、尿嘧啶新建项目 | 14,512.21 | 9,247.49 | 63.72 |
3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3,753.16 | 326.46 | 2.37 |
4 | 补充营运资金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5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6 | 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前期基础设施建设 | 14,716.19 | 12,713.44 | 86.39 |
合计 | 68,325.52 | 40,497.34 | / |
注:上述累计投入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基于CO羰基化反应的丙烯酸酯类产品技改及新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项目 | 801产品技改扩产项目已在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DDTA技改新增500吨项目预计2025年3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新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项目预计2026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801产品技改扩产项目已在2023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DDTA技改新增500吨项目预计2025年6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新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项目预计2026年4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基于CO羰基化反应的丙烯酸酯类产品技改及新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项目”中的DDTA技改新增500吨项目将延期,新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不变。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基于CO羰基化反应的丙烯酸酯类产品技改及新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施过程中,因市场需求情况,DDTA技改新增500吨项目为了保障客户订单需求,前期无法安排停产改造,导致项目启动时间相应有所延迟,受该等因素影响,该技改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不及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期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在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对“基于CO羰基化反应的丙烯酸酯类产品技改及新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项目”中的DDTA技改新增500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和客观现实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相关募投项目的推进落地,确保项目高质量实施完成。相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在保持财务状况良好的前提下,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后续的实施,使募投项目按计划进行,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CO羰基化反应的丙烯酸酯类产品技改及新建2,4-二氯-5-氟苯甲酰氯项目”中的DDTA技改新增500吨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5年3月31日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方向和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刘逢敏 钱学深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