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监高届满离任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万事利(301066)公司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部分董监高届满离任的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和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根据相关会议决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组成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李建华先生、屠红燕女士、钱晓枫先生、杜海江先生、余志伟

先生、马廷方先生

独立董事:邢以群先生、郑梅莲女士、金鹰先生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第三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屠红霞女士、程翀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陈浩芳女士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监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余志伟先生副总经理:马廷方先生、滕俊楷先生财务总监:韩青女士董事会秘书:叶晓君女士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叶晓君女士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1、公司董事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孙立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离任后孙立新先生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洪瑛女士、李有星先生、朱良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离任后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立新先生、洪瑛女士、李有星先生、朱良均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离任董事的配偶及其他关联人亦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届满,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杜海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离任后在公司担任第三届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杜海江先生及其配偶以及其他关联人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余志伟先生、文礼先生、包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余志伟先生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总经理,文礼先生、包强先生离任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志伟先生、文礼先生、包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及其他关联人亦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离任董监高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也将继续按照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的承诺进行股份管理。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