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万事利(301066)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2、《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的内容。

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我们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内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也不存在以

前年度发生但延续至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邢以群郑梅莲金 鹰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