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事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万事利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万事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申请项目贷款及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万事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科技”)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杭州西湖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城东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项目贷款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主要用于“万事利人工智能工厂项目”建设。本次项目贷款的担保方式包括: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由智能科技自有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物。具体以最终合作银行实际审批通过方案为准,择优选择财务成本较低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杭州万事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9,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4、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9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7BC3JR56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街道纬五路3688号临江科创园6号楼12楼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制造;面料印染加工;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物业管理;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9月30日/2023年1-9月 |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
资产总额 | 11,845.51 | 8,831.80 |
负债总额 | 2,842.88 | 2,080.99 |
净资产 | 9,002.63 | 6,750.81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利润总额 | -0.02 | 0.00 |
净利润 | -0.02 | 0.00 |
注:智能科技2022年度财务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智能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公司后续将授权相关人员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智能科技及银行协商确定。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万事利仅存在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事项,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该10亿元担保额度由公司2023年5月18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本次拟审议的5.7亿元担保额度在该10亿元额度之内),实际已发生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次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项目贷款担保总额度为5.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0.58%。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科技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物,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主要用于“万事利人工智能工厂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已就此事项进行过充分的测算分析,认为智能科技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风险可控。智能科技本次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提供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能科技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物,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控,财务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需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信证券认为:万事利本次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 __________罗傅琪 季诚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