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邢以群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查相关文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定价公平、合理,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5日
(此页无正文,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邢以群郑梅莲金 鹰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