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梅莲)

查股网  2025-03-27  万事利(301066)公司公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梅莲)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本人作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参与决策,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智囊作用,积极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郑梅莲,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教科学院财经研究所教师、浙江工业大学经贸学院会计系教师。现任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师、浙江省金融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花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昌神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本年应参加次数实际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
董事会99900
股东大会44400

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事项,督促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了审计的独立性。

2、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并发表核查意见,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实际控制人、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和有效协调。在年度审计前后多次就审计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机构保质保量推进审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会计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本人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本人履职期间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抽查公司直营门店和加盟店的实际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任职期间,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发表了审查意见。董事会会议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关联

交易合同/协议的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2024年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投资、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保持形式和实质的独立性。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勤勉履职,对公司的各项业务发展及重大事项的合规进行了认真的监督。

特此报告。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郑梅莲

2025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