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刘玲香女士,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不涉及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