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通过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刘玲香女士,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0)。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