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38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文件。鉴于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内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财务数据及其他变动事项进行了同步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上述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