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8.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37.95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1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6日及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7)。
二、调整回顾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236,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543,300股后的96,69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00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34,635.0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4,834,635.00元/97,236,000股×10=0.497206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并据此计算调整相关参数)。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0497206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调整回顾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约定,公司将上述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7.95元/股(含),具体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0.0497206元/股=38元/股-0.0497206元/股≈37.95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19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37.95元/股(含)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27,00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并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