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第二次)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等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预案章节 | 章节内容 | 修订情况 |
二、本次发行概况 | (二)发行规模 (十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 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一)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三)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 更新报告期及报告期内的相关财务信息 |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 | - | 调整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 |
金额
修订后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