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盈科技: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显盈科技”)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前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至盈”)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额度的流动资金贷款,双方签署了《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显盈科技为广东至盈前述融资业务提供担保,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包含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担保余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显盈科技 | 广东至盈 | 100% | 70%以上 | 23,000 | 9,189.9 | 10,189.9 | 12,810.1 | 否 |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已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权利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2、保证人: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广东至盈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根据主合同在授信额度内向广东至盈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7、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仅存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的情况。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为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亿元,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4,389.9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董事会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