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大地海洋(301068)公司公告

事前认可意见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浙江虎哥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鉴于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联”)以2022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有效期截止日为2023年4月29日,天津中联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D-0077号)。我们同意上述评估报告。

2、鉴于评估数据更新,公司对前期编制的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进行修改和完善,编制的《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综上,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池仁勇贾 勇马可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