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大地海洋”)原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唐伟忠、杭州九寅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杰来、唐宇阳、金晓铮、嘉兴蓝贝星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城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城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合称“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浙江虎哥环境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文件的规定,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自查期间
本次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首次披露重组报告书之日至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日,即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15日(以下简称“本次自查期间”)。
二、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前述1-5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
7、其他在公司重组停牌前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交易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
三、核查结果
根据各方提供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以下情形外,纳入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情况:
(一)程永海
买卖人姓名 | 职务 | 买卖情况 | ||||
交易日期 | 买入(股) | 卖出(股) | 买卖价格(元/股) | 交易总金额(元) | ||
程永海 | 前任签字评估师 | 2023.04.26 | 3,000 | - | 36.91 | 110,730.00 |
2023.06.19 | - | 3,000 | 31.56 | 94,680.00 |
程永海就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出具情况说明和承诺如下:“本人因工作变动于2022年12月从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离职,不再担任本次交易签字评估师,亦不再参与本次交易相关事宜。本人于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大地海洋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的判断和对大地海洋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承诺,上述买卖大地海洋股票的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
(二)金晓铮
买卖人姓名 | 职务 | 买卖情况 | ||||
交易日期 | 买入(股) | 卖出(股) | 买卖价格 (元/股) | 交易总金额(元) | ||
金晓铮 | 交易对方 | 2023.01.19 | - | 5,000 | 30.20 | 151,000.00 |
2023.01.19 | - | 5,000 | 30.14 | 150,700.00 |
金晓铮就上述买卖股票的行为出具情况说明和承诺如下:“本人于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大地海洋股票的行为系本人作为大地海洋股东,依据对证券市场、行业、公开披露信息的判断和对大地海洋股票投资价值的判断而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本人承诺,上述买卖大地海洋股票的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各方提供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除上述主体外,纳入本次交易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上述主体已确认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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