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海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的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39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2月2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
截至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933,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最高成交价为26.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7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逐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最终回购股份数量为933,706股,若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作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44,353,907 | 52.80% | 45,287,613 | 53.9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9,646,093 | 47.20% | 38,712,387 | 46.09% |
总股本 | 84,000,000 | 100% | 84,000,000 | 100%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的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成功实施前述用途,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发展和市场变化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