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6  凯盛新材(301069)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况。

2、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且已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要求上市公司为其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以及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行为,不存在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3、独立意见

(1)公司不存在其他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3)公司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清滨、邹健、田文利

2023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