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7债券代码:123233 债券简称:凯盛转债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12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部分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且部分激励对象在2022年考核年度未能满足或完全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需要对其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或部分予以作废,主要情况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4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2、2022年4月12日至2022年4月21日,公司通过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3、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2-024)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4、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4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201名激励对象197.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原来的20.00元/股调整至19.75元/股。
6、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7名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万股,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4月26日,授予价格为
19.75元/股。
7、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原来的19.75元/股调整至19.60元/股。
二、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共2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离职人员已不符合有关激
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6.7万股。
2、共有2名激励对象因不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归属,2名激励对象因不能完全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根据《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前述人员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6万股不再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满足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76名,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2.41万股,不能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19.16万股按照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共23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离职人员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应当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作废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共16.7万股。
2、共有2名激励对象因不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归属,2名激励对象因不能完全满足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不能完全归属,根据《2022年度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前述人员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6万股不再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满足本次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176名,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2.41万股,不能归属限制性股票合计19.16万股按照作废处理。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归属资格,以及部分激励对象2022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额归属条件,应当作废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19.1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凯盛新材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