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13  凯盛新材(301069)公司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7月12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的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东共计16人,代表股份274,89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525%,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议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4,83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2%;反对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03%;反对6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7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