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6-04-11  凯盛新材(301069)公司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宏亮、田云、魏福禄、商光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宏亮、田云、魏福禄、商光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