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简式权益报告书(一)更新后
上市公司名称:开勒环境科技(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开勒股份
股票代码: 301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熊炜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405-175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开勒股份、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熊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指 | 熊炜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共青城睿博 | 指 | 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万元、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一
姓名 | 熊炜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15040219810523****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义务披露人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405-175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熊炜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4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05MA35F76814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期限 | 2015年10月27日至 2035年10月25日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熊炜持有共青城睿博59.25%股权;邢田持有共青城睿博10.00%股权;金媛持有共青城睿博6.00%股权;李宏涛持有共青城睿博5.50%股权;刘小亮持有共青城睿博4.50%股权;朱志华持有共青城睿博4.25%股权;肖敏波持有共青城睿博3.50%股权;陈雷雷持有共青城睿博2.75%股权;孙凯持有共青城睿博2.00%股权;许立新持有共青城睿博1.50%股权;王建持有共青城睿博0.75%股权。 |
(三)信息义务披露人共青城睿博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任职 |
熊炜 | 男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熊炜在开勒股份及其他公司的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熊炜 | 开勒股份 | 董事、总经理 |
浙江开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① | 监事 |
注:①为开勒股份子公司
熊炜先生持有共青城睿博59.25%股权,是共青城睿博第一大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熊炜先生与共青城睿博为一致行动关系。
59.25% 41.75%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开勒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熊 炜 | 邢田等10名自然人 |
共青城睿博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熊炜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2022年11月2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共青城睿博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22,500股,此项减持事项尚未完成。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共青城睿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熊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51,920股,占公司总股本
18.67%;共青城睿博持有公司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20%。熊炜先生是共青城睿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系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共青城睿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部分股份、熊炜先生及共青城睿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金屹静女士转让所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4日,共青城睿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4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99%;2023年3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屹静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23年3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屹静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熊炜先生、共青城睿博以协议方式向金屹静女士共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3,2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其中,熊炜先生转让2,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共青城睿博转让3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本次权益变动后,熊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181,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22%;共青城睿博持有公司股份2,9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金屹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2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熊炜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12,051,920 | 18.67% | 9,181,920 | 14.22% |
共青城睿博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4,000,000 ① | 6.20% | 2,977,500 | 4.61% |
金屹静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0 | 0 | 3,247,000 | 5.03% |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①为公司自上市之日起共青城睿博持有4,000,000股,且自2022年11月2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起,截至2023年2月24日共青城睿博共计减持645,500股,持有股数降至3,3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2023年3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屹静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23年3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金屹静女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各方
转让方(甲方):熊炜受让方(乙方):金屹静
2、协议签署日期及生效日期:2023年3月7日,本协议自双方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2023年3月27日,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3、交易方案
本次股份转让的目标股份为甲方持有的未质押股份中的2,870,000股普通股股份及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以下简称“目标股份”)。
双方协商确定,以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参考,确定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27.55元人民币,总金额为79,068,500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对价款”)。交易双方各自应承担的税费由各自承担。目标股份在中登结算公司完成过户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笔对价款15,526,700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首笔对价款”)。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对价款。
4、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保证、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就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足额补偿责任。
守约方就违约方任一违约事件放弃相关权利和救济,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守约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均不构成弃权;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乙方逾期未按约定支付甲方相应对价款时,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累计。
1、交易各方
转让方(甲方):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乙方):金屹静
2、协议签署日期及生效日期:2023年3月7日,本协议自双方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2023年3月27日,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3、交易方案
本次股份转让的目标股份为甲方持有的未质押股份中的377,000股普通股股份及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以下简称“目标股份”)。
双方协商确定,以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参考,确定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27.55元人民币,转让股份总金额为10,386,350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对价款”)。交易双方各自应承担的税费由各自承担。目标股份在中登结算公司完成过户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对价款10,386,350元人民币。
4、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保证、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就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足额补偿责任。
守约方就违约方任一违约事件放弃相关权利和救济,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守约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均不构成弃权;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乙方逾期未按约定支付甲方相应对价款时,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累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熊炜先生为开勒股份董事、总经理。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以熊伟先生持有的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9,038,940股,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熊炜先生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睿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二者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同时熊炜先生为开勒股份董事、总经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中的相关内容。熊炜先生通过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睿博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熊炜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的相关内容。经核查,熊炜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也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之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及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睿博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占总股本比例 |
共青城睿博 | 集中竞价 | 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4日 | 27.05-30.40 | 28.22 | 645,500 | 0.9999%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原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股份转让协议》
5、《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1、地点: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卢琪琪
3、联系电话:021-57685107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熊 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熊 炜
2023 年 3 月 28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 在地 | 上海市 |
股票简称 | 开勒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07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熊炜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 |
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私募基金园区405-175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12,051,920股 持股比例:18.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4,000,000股 持股比例:6.20%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9,181,920 持股比例:14.22% 变动数量:2,870,000股 变动比例:4.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2,977,500 持股比例:4.61% 变动数量:1,022,500股 变动比例:1.58%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时间: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4日 方式:集中竞价 |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熊 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
熊 炜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