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简式权益报告书(二)更新后
上市公司名称:开勒环境科技(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开勒股份
股票代码:301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屹静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 2023 年 3 月 28 日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 4
...... 5
...... 6
...... 7
...... 11
...... 12
...... 13
...... 13
...... 14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开勒股份、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 | 指 |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金屹静 |
转让方、熊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睿博 | 指 | 熊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万元、元 | 指 | 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 |
注:本报告书若出现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基本信息
姓名 | 金屹静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1011319821101****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开勒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认可,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权益变动前,金屹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股。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2023年3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熊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睿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23年3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熊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睿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熊炜先生、共青城睿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金屹静女士共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份3,2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3%。
本次权益变动后,金屹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24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熊炜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12,051,920 | 18.67% | 9,181,920 | 14.22% |
共青城睿博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4,000,000 ① | 6.20% | 2,977,500 | 4.61% |
金屹静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0 | 0 | 3,247,000 | 5.03% |
注: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①为公司自上市之日起共青城睿博持有4,000,000股,且自2022年11月2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起,截至2023年2月24日共青城睿博共计减持645,500股,持有股数降至3,35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
2023年3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熊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青城睿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2023年3月27日,熊炜先生、共青城睿博分别与金屹静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交易各方
转让方(甲方):熊炜受让方(乙方):金屹静
2、协议签署日期及生效日期:2023年3月7日,本协议自双方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2023年3月27日,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3、交易方案
本次股份转让的目标股份为甲方持有的未质押股份中的2,870,000股普通股股份及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以下简称“目标股份”)。
双方协商确定,以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参考,确定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27.55元人民币,总金额为79,068,500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对价款”)。交易双方各自应承担的税费由各自承担。目标股份在中登结算公司完成过户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首笔对价款15,526,700元人民币(以下简称“首笔对价款”)。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对价款。
4、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保证、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就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足额补偿责任。
守约方就违约方任一违约事件放弃相关权利和救济,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守约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均不构成弃权;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乙方逾期未按约定支付甲方相应对价款时,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累计。
1、交易各方
转让方(甲方):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乙方):金屹静
2、协议签署日期及生效日期:2023年3月7日,本协议自双方本人签字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2023年3月27日,本补充协议自双方本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3、交易方案
本次股份转让的目标股份为甲方持有的未质押股份中的377,000股普通股股份及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以下简称“目标股份”)。双方协商确定,以补充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参考,确定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27.55元人民币,总金额为10,386,350元人民币(以下简称“对价款”)。交易双方各自应承担的税费由各自承担。目标股份在中登结算公司完成过户后3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对价款10,386,350元人民币。
4、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陈述、保证、承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就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承担足额补偿责任。
守约方就违约方任一违约事件放弃相关权利和救济,均须以书面形式作出方为有效。守约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救济均不构成弃权;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济。
乙方逾期未按约定支付甲方相应对价款时,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累计。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熊炜先生、共青城睿博所持上市公司共计3,247,000股股份,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的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之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本次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协议转让的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开勒股份股票的行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报告书原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1、地点: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联系人:卢琪琪
3、联系电话:021-57685107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 屹 静
2023 年 3 月 28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在地 | 上海市 |
股票简称 | 开勒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07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金屹静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宝山区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 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 是□ 否 √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3,247,000 股 持股比例:5.03% 变动数量:3,247,000股 变动比例:5.03% |
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协议转让 |
是否已充分披露 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 屹 静
2023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