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勒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熊炜的一致行动人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睿博”)持有公司股份2,97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2%(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154,200股后计算,即64,401,000股,以下均同),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88,000股(不超过本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2%)。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共青城睿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共青城睿博持有本公司股份2,977,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2%,系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熊炜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股东姓名/名称 | 减持方式 | 本次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股) | 本次减持计划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
共青城睿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宗交易 | 1,288,000 | 2.00% |
总计 | 1,288,000 | 2.00% |
本次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占扣除公司回购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五)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共青城睿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情况如下:
1、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现所持有发行人股票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1)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安排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青城睿博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共青城睿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