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钻石: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3名,通讯出席董事4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董事审议后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监事会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各位董事审议后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申请股东大会在其权限范围内授权董事会行使如下审批决策权限:授权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授权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各位董事审议后通过该议案,根据《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故提议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4)。
三、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