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量钻石: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15  力量钻石(301071)公司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至2024年4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0,855,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76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29,932,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1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2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2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6%。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方式,部分董事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849,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533,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46%;反对321,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45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浚哲律师、俞紫伊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