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亭酒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时间: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14:30
2、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宣路18号浙谷深蓝中心3号楼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施晨宁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2,87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451,046股的63.19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6,857,8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451,046股的
29.24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6,020,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451,046股的33.9521%。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1,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451,046股的0.031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1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451,046股的0.009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94,451,046股的0.022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2,83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8%;反对4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0.0971%;反对4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69.9029%;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卢胜强、张俊
(三)结论性意见: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