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亭酒店: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签署:
朱晓东 | 施晨宁 | 甘圣宏 | ||
张勇 | 俞婷婷 | 魏洁文 | ||
孙晓鸣 |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签署:
赵可 | 许玥 | 陈天伟 | ||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君亭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朱晓东 | 施晨宁 | 张勇 | ||
张戈泉 |
时间:2024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