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8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4,806,7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1%)的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秋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秋昱”)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均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瑞医药”)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股东嘉兴秋昱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嘉兴秋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嘉兴秋昱持有公司股份4,806,7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股本的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3.00%)。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或发生股份变动的事项,上述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将不低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27.27元/股)。公司2021年年度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25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除权除息调整后减持价格应不低于26.65元/股。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的情况
嘉兴秋昱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
(1)自多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多瑞医药的股份,也不由多瑞医药回购这些股份。
(2)如中国证监会及/或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上述股份锁
定期限安排有不同意见以及未来不时发布实施的、须适用的关于股份锁定、减持和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自律性规范的规定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
(3)本企业愿意承担因违背上述承诺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拟长期、稳定持有多瑞医药的股份。锁定期满二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前提:在锁定期内,本企业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
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
规划的需要,进行合理减持。
(5)减持期限: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
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承诺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义务。如未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条件的规定发生变化,以届时的规定为准。本企业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本企业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东嘉兴秋昱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嘉兴秋昱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股东嘉兴秋昱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