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发出会议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祁飞主持,独立董事刘颖斐、王运国出席。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
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祁 飞_____________
刘颖斐_____________
王运国_____________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