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颖斐)

查股网  2024-04-18  多瑞医药(301075)公司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颖斐,作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应出席次数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9900
股东大会3300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及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一)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时 间事 项意见类型
2023年2月15日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银行等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出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中国银行等银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3月6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4月23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3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0月25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1月20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2月6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3年度,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相关规定,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时 间事 项意见类型
2023年12月6日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3年第一次会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三)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与独立董事祁飞先生、王运国先生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往来,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监督、检查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对公司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出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披露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湖北鑫承达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

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本人到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度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并与公司2023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二)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主持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定期报告和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审计,建议公司及时完善内控制度。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对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进行评估,并对董事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建议。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本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进行了审议和讨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以上是本人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刘颖斐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