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监事会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在认真检查和审核了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就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监事会意见:
一、《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签字页)
监事:赵宏伟_________
王 堂_________
周佳丽_________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