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1,044,5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1,044,500股后的总股本78,95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000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78,955,500股×1.250000元/10股= 9,869,437.5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
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9,869,437.50元/80,000,000股×10股=1.233679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
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33679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请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44,500股后的78,955,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1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5月3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3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
利将于2024年5月3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敖博先生、刘颖女士
咨询电话:027-83868180
传真电话:0895-4892099
六、备查文件
1、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
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3日